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国家林草局警示约谈8个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地区******
光明网讯1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森林督查挂牌督办的8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加快整改落实,切实扛起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守护好绿水青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森林督查警示约谈会现场(张佳兴/摄)
近年来,国家林草局采用卫星遥感监测与现地核实相结合、省级自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覆盖全国的森林督查,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全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良好秩序,森林督查取得良好成效。但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重庆市石柱县、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8个地区仍存在较为严重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森林督查警示约谈会现场(张佳兴/摄)
约谈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即各级林长是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林长挂帅”,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保障,聚焦责任抓整改;要坚持“严字当头”,列明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聚焦问题抓整改;要坚持“同向发力”,加强督促指导,全面应用督查系统,聚焦实效抓整改;要健全长效机制,查补制度漏洞,严密制度建设,聚焦根源抓整改。要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抓好整改,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对于约谈后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将适时以督办函、提示函的方式推送省级总林长;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将启用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8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中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深化思想认识,深刻反省、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成因,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责任追究“三个到位”的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的统领作用,严肃查处,依法整改,依纪问责。同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张佳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